四肢骨折的治疗原则及目的是什么?
四肢骨折的治疗原则是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目的是恢复肢体良好的运动及承重功能。
一、复位
复位是为了尽量恢复骨折部位的正常解剖,方法有闭合手法复位和开放手术复位。
手法复位的创伤较小,但很难达到解剖对位,不过在符合功能对位的前提下,通过治疗期间合理的功能锻炼和骨折愈合后骨骼的再塑功能,肢体仍然能恢复较好的功能。
切开复位虽然创伤较大,但复位效果确实,而且给予坚强的内固定之后,患者能及早进行功能锻炼,有助于患肢获得最大程度的功能恢复。
二、固定
固定是为了给骨折部位提供稳定的愈合环境,并维持复位的结果。固定的方法主要有外固定和内固定,外固定常用的有小夹板固定,石膏固定,外固定架固定。
如果没有其它特殊的治疗,上了外固定之后,患者往往可以回家休养,这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患肢的末梢血运及感觉运动情况,如果手指或足趾持续胀痛,发麻,颜色紫绀,或末梢关节活动障碍,则一定要迅速到医院作相应的检查,以及早发现可能出现的骨筋膜室综合症和神经损伤,并作相应的处理。
内固定常用的有钢板,螺钉,钢丝,髓内针,动力髁,动力髋等,对于有缺损的骨折,往往还需给予自体骨或异体骨移植,这样有助于骨折的愈合。
三、功能锻炼
功能锻炼是为了避免长期的固定尤其是外固定导致的关节粘连,肌肉挛缩等一系列并发症,使肢体功能获得良好的恢复。>>>更多有效方法请点击了解
现代骨折治疗学非常强调功能锻炼,它不但能避免固定的上述副作用,而且还能促进骨折急性期的肿胀消退,促进骨折的愈合。另外骨折愈合需要较长的时间,因而患者及其家属能否正确的理解和应用四肢骨折功能锻炼的方法,对患者是否能获得最好的肢体功能恢复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