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诊医师负责制——云骨未来的核心医疗管理模式
浙江邵逸夫医院于1994年该院经美国罗马琳达大学引入主诊医师负责制,并作为核心医疗管理模式。该院在国内被公认为较早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Attending In Charge)的医院。引进该管理模式后,因效益的不断增长和医院的持续发展而引起了同行的广泛关注,江、浙、沪地区一大批医院纷纷开始探索和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这样一种变革之道。
章院长在培训
云南中德骨科医院作为一家三级骨科专科医院,不但技术、设备先进,同时也积极引进主诊医师负责制这一先进的管理模式。2014年8月12日下午14:00,章时彦院长给全院医护人员作了题为《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培训。
为什么要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呢?章院长说道:该模式不但能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同时还能改善治疗结果,增加患者满意度。
培训现场
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诊疗组数量可根据病区或科室床位数量决定,各诊疗组一般由1名主诊医师、(1名副主诊医师)和1~2名住院医师组成。主诊医师作为组长负责本诊疗组的事务。
主诊医师应从医德医风良好、业务技术稳定、工作效率高、协作精神强、身体健康的资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中产生。程序一般为通过个人申请、科室主任推荐、医院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确认,科主任聘任等。
骨病科谢主任在认真记录
主诊医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章院长介绍,主诊医师的主要职责有以下4点:
1、负责组内的医疗活动,拥有医疗终结权;
2、带领主诊组完成各项诊治工作,医疗连续性、及时性、完整性;
3、负责本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对本组医生有奖惩提名权,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向科主任负责。
章院长声情并茂地给大家培训
本次培训中,章院长就主诊医师负责制这一管理模式的方方面面作了详细的讲解。培训结束时,章院长说道:“我院将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地深入研究、调整、充实内容,完善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医院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化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