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及报销流程
作为云南省三级骨科专科医院,目前云南骨科医院已全面开通省、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省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到院就诊,可享受国家医保政策。
注:昆明市新农合从2013年1月开始和居民医保合并称为 “城乡居民医保”。
云南骨科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需要的证件:
省、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入院后24小时内)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入院 后24小时内);外伤病人住院保证书(入院后办理,最迟3日内)。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请在入院时请填写医保入院登记表并交回收费处,(可在入院时或入院后填写),尽量不要在出院时才填写,否则会增加您的出院结算等待时间。
2、凭出院通知单到收费处办理出院清账手续,
3、到社保(或居委)报销(含外地医保),出院结账后,凭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到社保(或居委)报销。
医保患者住院报销比例:
云南骨科医院是由云南省卫生厅批准建立的非营利性三级骨科专科医院,医保报销比例以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准,最高可报销90%左右。
住院医保报销范围: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